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訊組長 張貼至 2025-10-15止
張貼日期: 2025-09-09 15:00:35 點閱:9
一、申請資格:
二、每名獎學金金額(新臺幣計)如下:國民中學學生一人五千元。
三、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第一學期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第二學期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經由學生就讀學校推薦。
四、 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本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五)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前項第三款之成績證明書單 各級學校新生應繳送前級學校畢業成績
(即 國中一年級 上學期 繳 送 國小 畢業成績 )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