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生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並報到後,若無於規定期限申請放棄錄取,將無法報名免試入學並錄取其他學校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教務處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5-26 17:24:45  點閱:503


一、依免試入學簡章規定,經任一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需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之放棄錄取資格期 限內,完成放棄錄取資格,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

二、為避免爭議,請各校務必再次向學生宣導,經任一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若需參加免試入學,需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放棄錄取資格期限期限完成放棄錄取資格,以免影響後續升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