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彰化縣政府「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概念」與宣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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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8-25 10:05:47  點閱:273


一、    依據本府11287日府新傳字第1120309452號函賡續辦理。

二、    微型電動二輪車1111130日起,掛牌才能上路,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      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      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 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      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hr以上: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      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      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三、    微型電動二輪車 5項違規最常見

()      沒戴安全帽。

()      未依規定停車。

()      載乘客。

()      騎在人行道。

()      不遵守號誌、標誌、標線。

 

**    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規定可至以下網站下載:

()      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道安主題/微型電動二輪車。

()      交通部交通安全教材手冊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通安全補充教材(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篇):教育雲「教育大市集」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https://reurl.cc/v75e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