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107年5月21日以府教學字第1070171349A號函檢送各校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並公告周知自110學年度起「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提高為4分。 |
| 二、110學年度超額比序積分僅提高「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為4分,其餘項目均無變動,「競賽表現」採計上限(6分)與積分相同時比序項目順序不變 |
張貼日期: 2020-07-17 09:35:52 點閱: 718 (另開新視窗)
| 一、 |
107年5月21日以府教學字第1070171349A號函檢送各校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並公告周知自110學年度起「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提高為4分。 |
| 二、110學年度超額比序積分僅提高「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為4分,其餘項目均無變動,「競賽表現」採計上限(6分)與積分相同時比序項目順序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