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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學生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並報到後,若無於規定期限申請放棄錄取,將無法報名免試入學並錄取其他學校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5-26 17:24:45 點閱: 771 (另開新視窗)


一、依免試入學簡章規定,經任一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需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之放棄錄取資格期 限內,完成放棄錄取資格,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

二、為避免爭議,請各校務必再次向學生宣導,經任一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若需參加免試入學,需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放棄錄取資格期限期限完成放棄錄取資格,以免影響後續升學權益。